定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公出告字[2018]29号

2018-04-27

 定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公出告字[2018]29号
 
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
(万元)/亩
递增幅度
(万元)/亩
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
(万元)
规划技术指标
建筑
系数
容积率 绿地率
[2018]
29号
恒昌路南侧 5.026 二类工业
用地
50 18.93 0.05 60 ≥45% ≥1.2 ≤10%
[2018]
30号
华康大街东侧 3.8103 二类工业
用地
50 18.93 0.05 45 ≥40% ≥1.2 ≤10%
[2018]
31号
胜利大街东侧 25.53 二类工业
用地
50 18.93 0.05 290 ≥40% ≥1.1 ≤10%
[2018]
32号
自来佛北街西侧 56.9509 居住用地 70 226.1 0.3 7700 ≤26% >1
≤2.6
≥3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4月27日至 2018年5月28日(双休日不休息,法定假日除外),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7日至 2018年5月28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挂牌人将在2018年5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交至财政局指定帐户后,持交纳凭证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3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中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出让人不负责出让地块的清理和整理。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申请和报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和报价。
4、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需竞得人另行交纳。
5、[2018]32号宗地需按要求建设回迁安置住房,申请人到房屋征收办公室交纳回迁安置住房建设履约保证金后,凭交纳证明申请报名。
6、本次挂牌地块设出让底价。
7、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交纳。
8、具体内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12—2341606 18331119666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